身障特考五等考試-地政土地法大意112 年第 12 題單選題
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,土地所有權人拒絕受領市地重劃補償費時,下列何者正確?
A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應於應發給補償費之期限屆滿次日起6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
B存入專戶保管之補償費不另給付利息
C存入專戶保管之補償費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領取,經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,逾15年未領取者,歸屬國庫正確答案
D未受領之市地重劃補償費,自歸屬國庫時起視同補償完竣
C正確答案
拒絕受領市地重劃補償費時,主管機關應於3個月內存入專戶並給付利息,存入時即視同補償完竣;逾15年未領取則歸屬國庫。
為什麼答案是 C
完全符合法規。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,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或差額地價,依法將歸屬國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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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拒絕受領市地重劃補償費時,主管機關應於3個月內存入專戶並給付利息,存入時即視同補償完竣;逾15年未領取則歸屬國庫。
記住四大關鍵:「3個月內存專戶」、「有實收利息」、「存入即完竣」、「逾15年歸國庫」,秒殺此題!
逐選項分析
A✕ 陷阱
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,應於期限屆滿次日起「3個月內」存入專戶保管,選項故意將時間拉長為6個月來誤導考生。
B✕
存入專戶保管之補償費「應給付利息」,且是以實收利息照付,並非不給付利息。
C✓ 正確
完全符合法規。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,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或差額地價,依法將歸屬國庫。
D✕ 陷阱
未受領之補償費,自「繳存專戶保管時」即視同補償完竣,選項將時點錯置為「歸屬國庫時」,是常見的陷阱。
市地重劃補償費未受領之處理機制
| 項目 | 規定內容 | 常見陷阱 |
|---|
| 存入期限 | 應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「3個月內」 | 誤導為6個月或1年 |
| 利息計算 | 應給付利息(以實收利息照付) | 誤導為不生利息 |
| 補償完竣時點 | 「繳存專戶保管時」即視同補償完竣 | 誤導為歸屬國庫時 |
| 歸屬國庫時效 | 通知送達生效日起「逾15年」未領取 | 誤導為10年或20年 |
市地重劃補償最容易搞混的就是「政府義務何時結束」vs「人民權利何時消滅」。記住關鍵時間軸:政府收到拒領後3個月內必須把錢存入專戶並給付利息,一旦存入那一刻,政府的補償義務就算完成了——就算人民還沒領到錢也一樣。但人民的領取權利會持續15年,期滿才歸國庫。很多考生會誤以為要等人民領到錢或等15年歸國庫後才算補償完竣,但其實「存入專戶」就是政府法定義務的終點,這是保護政府不會因人民拒領而無限期卡住重劃程序的設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