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-財稅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105 年第 25 題單選題
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之規定,下列何者並非該條所規定之工作者?
A監督、管理人員
B責任制專業人員
C監視性工作人員
D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正確答案
D正確答案
勞基法第84條之1是特殊工時工作者:管監督管理、責任制專業、監視或間歇工作;事業主不是勞工。
為什麼答案是 D
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是自己經營事業、自己勞動,不是受僱於雇主的勞工類型。勞基法第84條之1是在規範特定受僱工作者的工時彈性安排,因此D並非該條工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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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勞基法第84條之1是特殊工時工作者:管監督管理、責任制專業、監視或間歇工作;事業主不是勞工。
看到「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」直接排除:84-1管的是受僱工作者,不是自己當老闆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監督、管理人員明確屬於勞基法第84條之1所列類型。考試常把它和一般主管混在一起考,但本題只問條文列舉,A正是條文內的工作者,不是應選答案。
B✕
責任制專業人員也是勞基法第84條之1明文列出的類型。重點不是公司說你責任制就算,而是要符合法定類型並經相關程序;但本題層次只考是否為條文列舉。
C✕
監視性工作屬於勞基法第84條之1的典型類型之一,例如性質上以看守、監視為主的工作。選項雖寫「工作人員」,核心仍是監視性工作,屬於條文範圍。
D✓ 正確
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是自己經營事業、自己勞動,不是受僱於雇主的勞工類型。勞基法第84條之1是在規範特定受僱工作者的工時彈性安排,因此D並非該條工作者。
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速記
| 類型 | 是否屬84-1 | 考試關鍵字 | 本題選項 |
|---|
| 監督、管理人員 | 是 | 主管、管理、決策 | A |
| 責任制專業人員 | 是 | 專業、成果導向 | B |
| 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 | 是 | 看守、監視、待命 | C |
| 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 | 否 | 自己當老闆 | D |
本題陷阱在於把「自己也有勞動」偷換成「勞工」。勞基法第84條之1處理的是特定受僱工作者的工時制度;自己從事勞動的事業主雖然也工作,但身分不是該條所列工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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