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,下列何者牴觸憲法所保障之平等?
A公職人員選舉之婦女保障名額
B兼具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以公務人員身分任用之公立醫院醫師
C法律要求進用一定名額之原住民
D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行業正確答案
D正確答案
釋字649號認定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,手段過當已違反平等原則,屬本題正解。
為什麼答案是 D
釋字649號認定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,限制過廣且手段與目的不合比例,違反平等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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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釋字649號認定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,手段過當已違反平等原則,屬本題正解。
看到「按摩業限視障者」直接聯想釋字649號違憲,其餘皆為合憲之特別保障或限制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婦女保障名額屬憲法增修條文明文規定之積極平權措施,大法官認定合憲。
B✕ 陷阱
限制雙重國籍者任公務員資格,大法官認為基於國家忠誠及公務特殊性,屬合理差別待遇。
C✕
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名額為促進實質平等之優惠性差別待遇,合憲。
D✓ 正確
釋字649號認定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,限制過廣且手段與目的不合比例,違反平等原則。
相關釋字整理
| 釋字號 | 爭點 | 結論 |
|---|
| 釋字649號 | 按摩業限視障者經營 | 違憲(違反平等原則) |
| 釋字618號 |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任用限制 | 合憲 |
| 憲法增修條文 | 婦女保障名額 | 合憲(積極平權) |
考生易誤以為所有「特別保障弱勢」規定都合憲,但釋字649號正是打破這種直覺,說明保障弱勢的立法若手段過當、限制範圍過廣,仍可能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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