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法律行為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A法律行為,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,無效正確答案
B法律行為,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,應向法院聲請撤銷,尚未撤銷判決確定前,其效力未定
C法律行為,不依法定方式者,應向法院聲請撤銷,尚未撤銷判決確定前,其效力未定
D法律行為,係乘他人之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,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,應向法院於該行為發生後兩年內,聲請撤銷,尚未撤銷判決確定前,其效力未定
A正確答案
違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為,依民法第72條直接無效,不用聲請撤銷。
為什麼答案是 A
民法第72條明文: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。無效是自始、當然、確定無效,不需經法院宣告。
載入中…
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違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為,依民法第72條直接無效,不用聲請撤銷。
看到「公序良俗」直接連結「無效」;看到「強制禁止規定」也是無效非撤銷。
逐選項分析
A✓ 正確
民法第72條明文: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。無效是自始、當然、確定無效,不需經法院宣告。
B✕ 陷阱
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(民法第71條)原則上「無效」,不是效力未定,也不需聲請撤銷。本選項把無效誤植為撤銷,是典型陷阱。
C✕ 陷阱
依民法第73條,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「無效」(除非法律另有規定),並非聲請撤銷、效力未定。
D✕ 陷阱
暴利行為(民法第74條)確實可聲請撤銷或減輕給付,但其為「得撤銷」而非「效力未定」,且聲請期間為法律行為後1年內,非2年。錯在效力狀態與期間。
法律行為效力四態對照
| 效力狀態 | 典型情形 | 法條 | 是否需聲請 |
|---|
| 無效 | 違反強制禁止、背於公序良俗、不依法定方式 | 民法71-73條 | 不需,自始無效 |
| 得撤銷 | 被詐欺脅迫、錯誤、暴利行為 | 民法74、88、92條 | 撤銷權人行使即可 |
| 效力未定 | 無權代理、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允許 | 民法79、170條 | 待承認或拒絕 |
| 有效 | 要件完備 | — | — |
本題三個錯誤選項都把「無效」或「得撤銷」偷換成「效力未定+需聲請撤銷」。考生要牢記:違反公序良俗、強制禁止規定、法定方式 → 一律無效;暴利行為 → 得撤銷(1年內)。別被冗長敘述混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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