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-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4 年第 6 題單選題
下列有關稅捐核課期間之敘述,何者錯誤?
A依法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課徵之稅捐,其核課期間為5年
B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,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,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,其核課期間為5年
C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,其核課期間為7年
D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,以後仍得再補稅處罰正確答案
D正確答案
核課期間核心只背「5年、5年、7年」;逾核課期間未發現者,不得再補稅處罰。
為什麼答案是 D
此為本題錯誤敘述。正確規則是:在核課期間內另發現應徵稅捐,才能補徵或處罰;若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,期滿後不得再補稅處罰,不是仍得再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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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核課期間核心只背「5年、5年、7年」;逾核課期間未發現者,不得再補稅處罰。
看到「以後仍得再補稅處罰」立刻警覺:核課期間是時效限制,逾期未發現就是不得補稅處罰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此敘述本身正確。依法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的稅捐,例如常見的房屋稅類型,核課期間為5年,所以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。
B✕
此敘述本身正確。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的稅捐,若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,且沒有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,核課期間就是5年。
C✕
此敘述本身正確。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,稅捐稽徵機關較難即時掌握課稅資料,所以核課期間延長為7年。考選部常把「未申報」與「已申報」年限對比考。
D✓ 正確
此為本題錯誤敘述。正確規則是:在核課期間內另發現應徵稅捐,才能補徵或處罰;若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,期滿後不得再補稅處罰,不是仍得再補。
稅捐核課期間速記表
| 情形 | 核課期間 | 考試關鍵字 | 結論 |
|---|
| 已依限申報,且無故意詐欺或不正當逃漏 | 5年 | 已申報+無逃漏 | 一般核課期間 |
| 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 | 5年 | 底冊、查得資料 | 仍是5年 |
| 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 | 7年 | 未申報 | 延長核課期間 |
| 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 | 7年 | 詐欺、不正當方法 | 延長核課期間 |
| 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 | 不得再補稅處罰 | 期滿未發現 | 時效完成,稽徵權受限制 |
本題是反向題,問「何者錯誤」。A、B、C 都是在背核課期間的年限;D 的陷阱是把時效制度完全顛倒,核課期間不是讓機關永遠補稅,而是限制補稅處罰的最後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