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-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4 年第 23 題單選題李小姐於113年2月出售一筆自用住宅用地,申報移轉現值為500萬元,並繳納土地增值稅50萬元。嗣於114年8月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一筆,申報移轉現值為400萬元。試問依土地稅法之規定,李小姐得申請退還之土地增值稅為若干?A0元正確答案B40萬元C50萬元D45萬元 答案與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