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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-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423單選題

李小姐於113年2月出售一筆自用住宅用地,申報移轉現值為500萬元,並繳納土地增值稅50萬元。嗣於114年8月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一筆,申報移轉現值為400萬元。試問依土地稅法之規定,李小姐得申請退還之土地增值稅為若干?

A0元正確答案
B40萬元
C50萬元
D45萬元
答案與詳解
A
正確答案
重購退稅不是繳多少退多少;新購地價須超過「原售地價-已繳土增稅」才有退稅。

為什麼答案是 A

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核心,是補足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售地價扣除已繳稅後餘額的不足。本題新購400萬元,小於500萬-50萬=450萬元,沒有不足可退。

考點:重購退稅考點:比例誤算考點:上限誤認考點:公式錯置
載入中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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