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-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4 年第 13 題單選題
依現行房地合一課稅規定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①甲於111年購買土地,113年與建商合作興建房屋並完成銷售,應按35%稅率課稅 ②乙於111年購買預售屋,113年交屋前轉售契約者,視為房地交易,應課徵房地合一稅 ③丙於112年參與都市更新,114年完工後持有1年出售,應按20%稅率課稅 ④丁於112年購屋供自住,113年出售,可依自住房屋土地規定適用400萬元免稅優惠
C正確答案
房地合一稅中,與建商合建分屋或參與都更5年內出售稅率為20%;自住房地400萬免稅優惠需設籍並居住連續滿6年。
為什麼答案是 C
①合建分屋5年內出售稅率為20%(非35%);④自住免稅需連續滿6年,丁僅持有1年不適用。兩者皆為錯誤敘述,故為本題正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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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房地合一稅中,與建商合建分屋或參與都更5年內出售稅率為20%;自住房地400萬免稅優惠需設籍並居住連續滿6年。
看到「自住400萬免稅」秒聯想「連續滿6年」,丁僅持有1年絕對不適用,④必錯;合建分屋5年內出售有防錯殺條款,稅率為20%而非35%,①必錯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③為正確敘述(參與都更取得房地後首次移轉且持有5年內,稅率為20%),不符合題目選「錯誤」的要求。
B✕
②為正確敘述(轉售預售屋契約視為房地交易,須課徵房地合一稅),不符合題目選「錯誤」的要求。
C✓ 正確
①合建分屋5年內出售稅率為20%(非35%);④自住免稅需連續滿6年,丁僅持有1年不適用。兩者皆為錯誤敘述,故為本題正解。
D✕ 陷阱
②為正確敘述,不應選入。考生可能忘記房地合一稅2.0已將預售屋交易納入課稅範圍而誤選。
房地合一稅2.0 特殊稅率與優惠統整
| 交易情形 | 適用條件 | 適用稅率/優惠 |
|---|
| 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 | 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5年內完成並銷售 | 單一稅率 20% |
| 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 | 取得房地後首次移轉,且持有期間在5年內 | 單一稅率 20% |
| 自住房地免稅優惠 | 設籍、持有並居住連續滿6年,且無出租營業 | 免稅額400萬元,超過部分稅率10% |
| 預售屋交易 | 交屋前轉售契約 | 視為房地交易,依持有期間課稅 |
一般房地交易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者,稅率確實為35%。但稅法針對「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」及「參與都更/危老重建」設有防錯殺條款,只要在5年內出售,皆適用20%的單一稅率,考生極易依一般持有期間的稅率表作答而掉入陷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