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-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4 年第 7 題單選題
某公司負責人甲為逃漏公司所得稅,指示會計乙製作虛假發票,使公司短報所得達新臺幣6千萬元。案發前,甲與乙在未被檢舉、也未被稅捐機關調查前,主動向稅捐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A甲因公司逃漏稅額達5千萬元以上,仍須負刑事責任,且不得免罰
B乙雖僅為協助行為,仍須與甲負相同刑責
C甲與乙主動補報並補繳,在未被檢舉或查獲前,即可免除刑事責任及罰鍰正確答案
D甲與乙雖主動補報並補繳,僅得減輕處罰,不得免罰
C正確答案
逃漏稅再大,只要未被檢舉、未被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,即啟動稅捐稽徵法自動補報免罰機制。
為什麼答案是 C
甲、乙在未被檢舉、未被稅捐機關或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前,即主動補報並補繳,符合自動補報補繳要件。罰鍰方向可免除,刑事部分依法為得免除其刑,本題選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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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逃漏稅再大,只要未被檢舉、未被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,即啟動稅捐稽徵法自動補報免罰機制。
看到「未被檢舉、未被調查前+自動補報補繳」先抓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,答案通常選免罰方向。
逐選項分析
A✕ 陷阱
公司短報所得達6千萬元,確實會碰到營利事業逃漏稅額5千萬元以上的加重刑責門檻;但金額大不代表排除自動補報補繳的免罰效果。本題關鍵在案發前已主動補報補繳。
B✕ 陷阱
乙製作虛假發票屬協助逃漏稅的角色時,稅捐稽徵法另有教唆、幫助逃漏稅的處罰規定,並非當然與甲負完全相同刑責;且本題已有自動補報補繳的免罰問題。
C✓ 正確
甲、乙在未被檢舉、未被稅捐機關或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前,即主動補報並補繳,符合自動補報補繳要件。罰鍰方向可免除,刑事部分依法為得免除其刑,本題選C。
D✕ 陷阱
本題不是單純「減輕處罰」的情形,而是符合稅捐稽徵法自動補報補繳的租稅赦免設計。考選部最愛把「免罰」改寫成「僅得減輕」來誘答。
自動補報補繳的秒判架構
| 判斷點 | 本題事實 | 法律效果 | 考場口訣 |
|---|
| 時間點 | 未被檢舉、未被調查前 | 符合免罰前提 | 查前才有救 |
| 行為 | 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 | 啟動租稅赦免 | 補報+補繳要一起 |
| 金額 | 短報所得6千萬元 | 影響刑度門檻,不當然排除免罰 | 金額大不等於不能免 |
| 共犯或幫助者 | 乙協助製作虛假發票 | 仍回到是否符合自動補報補繳 | 先看48條之1 |
本題陷阱是把「逃漏稅額達5千萬元以上」誤當成「不得免罰」的排除條件。其實5千萬元是刑責加重門檻;是否免罰,要另外看有無在查獲前自動補報補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