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-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4 年第 24 題單選題
依土地稅法有關地價稅稽徵程序之規定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
A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
B特別稅率申請應於主管機關公告期間內辦理,逾期得於開徵40日前補報正確答案
C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逾期申請者,自次年起適用
D特別稅率原因消滅時,應即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
B正確答案
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,特別稅率應於開徵40日前(9月22日前)申請,逾期自次年適用。
為什麼答案是 B
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,特別稅率應於每年地價稅「開徵40日前」提出申請,並無「公告期間內辦理」之規定,本選項敘述錯誤,為本題正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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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,特別稅率應於開徵40日前(9月22日前)申請,逾期自次年適用。
看到「特別稅率申請」,直接聯想「開徵40日前(9/22前)」,法規並無「公告期間內辦理」之規定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依土地稅法第40條規定,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,敘述正確。
B✓ 正確
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,特別稅率應於每年地價稅「開徵40日前」提出申請,並無「公告期間內辦理」之規定,本選項敘述錯誤,為本題正解。
C✕
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,特別稅率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,敘述正確。
D✕
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,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、事實消滅時,應即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,敘述正確。
地價稅重要時程與程序
| 項目 | 期限/日期 | 說明 |
|---|
| 納稅義務基準日 | 每年8月31日 | 以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|
| 特別稅率申請期限 | 開徵40日前(9月22日前) | 逾期申請者自次年期開始適用 |
| 地價稅開徵期間 | 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| 依法定期間徵收 |
| 原因消滅申報 | 應即申報 | 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應立即申報 |
考生常將「特別稅率申請期限」與其他稅目的「公告期間」混淆。地價稅特別稅率的申請期限是固定的「開徵40日前(9/22前)」,並非依賴主管機關的公告期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