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考-廉政公務員法大意(包括任用、服務、考績、懲戒、行政中立、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)112 年第 15 題單選題
有關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迴避義務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
A公務員於所辦事件,不得收受任何餽贈
B公務員執行職務,遇有涉及其家族之利害事件,應依法迴避
C公務員不得接受其親屬之任何招待正確答案
D公務員對承辦其所屬機關之工程者,不得私相借貸
C正確答案
服務法迴避義務針對「職務相關」之餽贈、招待、借貸;非所有親屬招待都禁止。
為什麼答案是 C
錯在「親屬之任何招待」。服務法禁止的是「與其職務有關係者」之招待餽贈,不是親屬。親人請吃飯當然可以,否則過年都不能回家!此為本題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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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服務法迴避義務針對「職務相關」之餽贈、招待、借貸;非所有親屬招待都禁止。
看到「任何」兩字要警覺!法律通常只禁止「與職務有關」的招待,不會全面禁止親屬往來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公務員服務法明定公務員於所辦事件,不得收受任何餽贈,這是廉潔義務的核心規定,正確。
B✕
執行職務遇有涉及本身或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迴避,這是利益迴避的基本原則,正確。
C✓ 正確
錯在「親屬之任何招待」。服務法禁止的是「與其職務有關係者」之招待餽贈,不是親屬。親人請吃飯當然可以,否則過年都不能回家!此為本題答案。
D✕
對承辦所屬機關工程者不得私相借貸,避免利益輸送與職務影響,為服務法明文規定,正確。
公務員服務法迴避/廉潔義務對象
| 行為態樣 | 禁止對象 | 法理基礎 |
|---|
| 收受餽贈 | 所辦事件之一切餽贈 | 廉潔義務 |
| 接受招待 | 與其職務有關係者 | 避免影響公正 |
| 私相借貸 | 承辦所屬機關工程/事務者 | 防止利益輸送 |
| 執行職務迴避 | 本身或家族利害事件 | 利益衝突迴避 |
C 選項用「親屬之任何招待」偷換成禁止對象。法律禁止的是「與職務有關者」的招待,親屬若與職務無關,招待並不違法。看到「任何」「所有」這類全稱詞要特別小心是否過度擴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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