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考-廉政公務員法大意(包括任用、服務、考績、懲戒、行政中立、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)112 年第 14 題單選題考點:辦公場所禁令考點:配偶助講例外
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,公務人員甲為公職候選人乙之配偶,甲就不涉及與其職務上有關之事項,得為下列何種行為?
A在辦公場所穿戴支持乙之服飾
B公開為乙助講正確答案
C為支持乙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廣告
D發起支持乙之遊行
B正確答案
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原則禁止助選行為,但配偶等特定親屬就非職務事項可例外公開站台助講。
逐選項解析
A在辦公場所穿戴支持乙之服飾辦公場所禁令✕ 易錯陷阱
辦公場所是禁區!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穿戴、標示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之服飾徽章,配偶身分也不能豁免這條。
B公開為乙助講配偶助講例外✓ 正確
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,公務員為候選人之配偶、二親等內血親姻親時,得於非職務相關事項公開站台、助講、遊行或拜票,為法定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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