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考-廉政公務員法大意(包括任用、服務、考績、懲戒、行政中立、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)112 年第 19 題單選題
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,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之法律效果為何?
A正確答案
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丙等者,留原俸級,不晉級亦不免職。
為什麼答案是 A
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,年終考績丙等者「留原俸級」,不予晉級也不發獎金,但仍保有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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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丙等者,留原俸級,不晉級亦不免職。
口訣:甲晉級+1月獎、乙晉級+半月獎、丙留原俸、丁免職。
逐選項分析
A✓ 正確
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,年終考績丙等者「留原俸級」,不予晉級也不發獎金,但仍保有職務。
B✕ 陷阱
減俸是懲戒處分(公務員懲戒法),不是考績結果。考績丙等只是不晉級,並非扣減現有俸給。
C✕ 陷阱
休職亦屬懲戒處分之一,非考績法效果。考績法中與「停職類」相關的是丁等免職,不是休職。
D✕ 陷阱
免職是丁等的效果,不是丙等。丙丁差一級但效果天差地遠,這是考選部最愛的陷阱。
年終考績四等第效果總整理
| 等第 | 分數 | 晉級 | 獎金/效果 |
|---|
| 甲等 | 80分以上 | 晉本俸一級 | 一個月俸給總額獎金 |
| 乙等 | 70-79分 | 晉本俸一級 | 半個月俸給總額獎金 |
| 丙等 | 60-69分 | 不晉級 | 留原俸級(無獎金) |
| 丁等 | 不滿60分 | — | 免職 |
B減俸、C休職都是『公務員懲戒法』的懲戒處分,屬於懲戒法院審理後的制裁;而考績是機關內部年度評核,丙等僅『留原俸級』。考生常把兩套制度混在一起,記住:考績只有甲乙丙丁,懲戒才有減俸休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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