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縣長令縣政府所屬機關局長聘用縣長之姪子為臨時人員,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A此舉構成機關首長假借職務上權力之行為正確答案
B此舉涉及刑事責任
C該局長應向監察院檢舉
D類此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之行為,應處以新臺幣 100 萬元之罰鍰
答案與詳解
正確。縣長下令局長聘用親屬,符合本法第12條「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」圖利之行為態樣。(註:依民法姪子為三親等,原則上非本法二親等內關係人,此為命題瑕疵,但依刪去法 A 仍為唯一合理之最佳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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