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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-財稅法務稅務法規1142單選題

乙公司對於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0萬元不服,經申請復查及訴願均未獲得變更,請問乙公司應向下列那一機關提起行政訴訟?

A財政部
B新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
C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
D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正確答案
答案與詳解
D
正確答案
稅額超過 150 萬元的稅務訴訟屬通常訴訟程序,由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管轄。

為什麼答案是 D

稅額 300 萬超過 150 萬門檻,屬通常訴訟程序,應向「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」起訴。乙公司位在新竹,管轄區屬臺北高等行政法院。

考點:訴願 vs 訴訟考點:新制管轄考點:簡易訴訟程序考點:通常訴訟程序
載入中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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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