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-財稅法務稅務法規114 年第 11 題單選題
下列有關營利事業交際費之敘述何者正確?①公營事業之交際費用由主管機關分別核定,列入預算②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,取得外匯收入者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外銷結匯收入總額1%範圍內,列支特別交際應酬費③簽證申報交際費限額大於藍色申報④交際費之進項稅額不可扣抵銷項稅額
C正確答案
公營事業交際費由主管機關核定;外銷特別交際費限額為2%;交際費進項稅額依法不得扣抵銷項稅額。
為什麼答案是 C
①公營事業交際費由主管機關核定列入預算;④交際應酬之進項稅額依法不得扣抵銷項稅額,兩者皆正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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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公營事業交際費由主管機關核定;外銷特別交際費限額為2%;交際費進項稅額依法不得扣抵銷項稅額。
秒殺關鍵:外銷特別交際費是「2%」不是1%;交際費進項稅額「絕對不能」扣抵,直接選含①④的選項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②外銷特別交際費限額為2%;③交際費限額計算標準不因簽證或藍色申報而有差異。
B✕
②外銷特別交際費限額為2%;③交際費限額計算標準不因申報種類而異。
C✓ 正確
①公營事業交際費由主管機關核定列入預算;④交際應酬之進項稅額依法不得扣抵銷項稅額,兩者皆正確。
D✕
②外銷特別交際費限額為2%;③交際費限額計算標準不因簽證或藍色申報而有差異。
營利事業交際費與進項稅額扣抵重點
| 項目 | 法規依據 | 重點規定 |
|---|
| 公營事業交際費 | 所得稅法第37條 | 由主管機關分別核定,列入預算 |
| 外銷特別交際費 | 所得稅法第37條 | 不超過當年度外銷結匯收入總額 2% |
| 交際費進項稅額 | 營業稅法第19條 | 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,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|
命題者常將外銷特別交際費的「2%」改為「1%」或「3%」來混淆考生。此外,虛構「簽證申報限額大於藍色申報」的錯誤觀念,測試考生是否熟悉交際費限額計算基準與申報種類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