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-財稅法務稅務法規114 年第 10 題單選題
張三出售土地一筆給李四,訂約日為民國112年12月18日,於113年1月25日向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,該土地增值稅核課期間為下列何者?
A113年1月25日~118年1月24日
B113年1月25日~120年1月24日正確答案
C112年12月18日~117年12月17日
D112年12月18日~119年12月17日
B正確答案
土地增值稅法定申報期限為訂約日(112/12/18)起30日(113/1/17),本題113/1/25申報已逾期。依稅捐稽徵法,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者核課期間為7年,依選項以申報日113/1/25起算至120/1/24。
為什麼答案是 B
本題訂約日112/12/18,法定申報期限為113/1/17,113/1/25申報已逾期。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,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者核課期間為7年。以申報日113年1月25日起算7年(註:依法起算日應為法定申報期限屆滿翌日,惟選項B以此為起算日),至120年1月24日,為最適答案。
載入中…
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土地增值稅法定申報期限為訂約日(112/12/18)起30日(113/1/17),本題113/1/25申報已逾期。依稅捐稽徵法,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者核課期間為7年,依選項以申報日113/1/25起算至120/1/24。
稅捐稽徵法規定,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者核課期間為7年。本題土地增值稅已逾期申報,故適用7年,起算點依選項為申報日。
逐選項分析
A✕ 陷阱
起算日對了(申報日),但用5年計算。本題因逾期申報(訂約日112/12/18加30日為113/1/17,1/25申報已逾期),依法應適用7年核課期間。
B✓ 正確
本題訂約日112/12/18,法定申報期限為113/1/17,113/1/25申報已逾期。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,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者核課期間為7年。以申報日113年1月25日起算7年(註:依法起算日應為法定申報期限屆滿翌日,惟選項B以此為起算日),至120年1月24日,為最適答案。
C✕ 陷阱
起算日誤用訂約日112年12月18日,且期間只算5年,兩處都錯誤。
D✕ 陷阱
起算日誤用訂約日而非申報日,雖然期間用7年但起算點錯誤。
稅捐稽徵法核課期間比較
| 情形 | 核課期間 | 起算日 |
|---|
| 依法應申報且已申報(內容無虛偽不實) | 5年 | 申報日 |
| 依法應申報而未申報,或申報有虛偽不實 | 7年 | 申報日(未申報者為法定申報期限截止之次日) |
| 土地增值稅本題情形(逾期申報) | 7年 | 申報日113年1月25日(註:依法應為法定申報期限屆滿翌日,惟配合選項B) |
本題陷阱在於混淆「訂約日」與「申報日」作為起算點,以及混淆5年與7年的核課期間長度。考生容易誤把簽約日當成起算基準,或誤用較短的5年期間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