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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採購法規、民法109 年第 22 題單選題考點:書面審議考點:申訴撤回效力

有關採購申訴要件之敘述,下列何者有誤?

A採購申訴得僅就書面審議之
B申訴經撤回後,不得再行提出同一之申訴
C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,其申訴之提出亦受公告金額以上之限制正確答案
D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辦理審議,得先向廠商收取審議費等必要之費用
答案與詳解
C
正確答案
採購申訴審議考點:押標金爭議不受公告金額限制,此為本題錯誤選項所在。

逐選項解析

A採購申訴得僅就書面審議之書面審議✕ 錯誤
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,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得不經言詞辯論,僅就書面資料審議,為合法程序。
B申訴經撤回後,不得再行提出同一之申訴申訴撤回效力✕ 錯誤
申訴一旦撤回,即生撤回效力,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行提出申訴,此為程序安定原則之體現,敘述正確。
C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,其申訴之提出亦受公告金額以上之限制✓ 正確
D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辦理審議,得先向廠商收取審議費等必要之費用✕ 錯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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