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為貨運公司會計,經常需至銀行辦理存領款事務,鄰居乙知悉後,為圖平日領款之便利,將個人銀行存摺及印鑑章委由甲代為保管,平日如有提領需求,即致電甲代為領款。某日,乙致電甲欲請求代為領款時,方知甲手機已為空號,乙帳戶內300萬元存款已被甲盜領一空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A乙得向銀行主張,其向甲所為300萬元之給付,無效
B銀行得向乙主張,其對甲所為300萬元之給付,生清償效力正確答案
C[未識別]
D[未識別]
答案與詳解
甲持有乙之存摺與印鑑章,符合民法第310條第2款「債權之準占有人」之要件(持有債權之表徵,外觀上像有受領權之人)。銀行依憑存摺及印鑑章善意對甲為給付,依該款規定對乙(真正債權人)發生清償效力。因此乙不得要求銀行再給付,只能向盜領之甲依不當得利(民§179)或侵權行為(民§184)主張權利,本選項正確。
Examly 收錄 38 萬+ 道歷屆題目,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。免費下載,立即開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