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契約變更,下列敘述何者有誤?
A僅適用於工程採購契約
B僅適用於非可預見之情形
C該條款所稱「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」之情形,係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,不包括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正確答案
D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,該增加之金額,應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或第62條規定辦理公告、彙送
答案與詳解
C將「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」限縮解釋為僅指增加原契約以外的全新工作項目,排除規格變更與數量增加。惟依工程會函釋實務見解,「追加工程」之範圍包含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及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,並不限於全新項目。C過度限縮定義,與實務不符,敘述有誤,為本題正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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