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障特考五等考試-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3 年第 15 題單選題
都市計畫發布後,下列有關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敘述,何者錯誤?
A商業區為促進商業發展而劃定,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,不得有礙商業之便利
B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,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
C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,其土地上原有建築物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者,得准予修繕、改建或增建正確答案
D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,違反都市計畫法或中央及地方政府依同法所發布之命令者,當地地方政府或鄉、鎮、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、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並勒令拆除、改建、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
C正確答案
都市計畫發布後,原有建築不合分區規定者「不得」增建、改建,僅能修繕,C 錯在多了改建、增建。
為什麼答案是 C
錯誤!依都市計畫法第 41 條,原有建築物不合分區規定者,「僅得修繕」,不得增建或改建,以免違規狀態擴大。本選項多寫「改建、增建」故為錯誤。
載入中…
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都市計畫發布後,原有建築不合分區規定者「不得」增建、改建,僅能修繕,C 錯在多了改建、增建。
看到「不合規定還能改建增建」直接刪,法律只允許修繕維持現狀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商業區本旨即促進商業發展,土地及建築物使用不得妨礙商業便利,符合都市計畫法關於商業區之規定。
B✕
特定專用區係為特定目的(如文教、行政、風景)而劃定,自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使用,屬標準條文敘述。
C✓ 正確
錯誤!依都市計畫法第 41 條,原有建築物不合分區規定者,「僅得修繕」,不得增建或改建,以免違規狀態擴大。本選項多寫「改建、增建」故為錯誤。
D✕
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,違反分區使用規定者,可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勒令拆除、改建、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,敘述正確。
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重點
| 條文 | 重點 | 關鍵字 | 易錯點 |
|---|
| 商業區規定 | 商業區促進商業發展 | 不得妨礙商業便利 | 與住宅區功能對比 |
| §40 | 特定專用區 | 不得違反特定用途 | 如文教、風景區 |
| §41 | 原有不合規定建物 | 僅得修繕 | ❌ 不得改建、增建 |
| §79 | 違規處罰 | 6萬-30萬罰鍰 | 可勒令拆除、恢復原狀 |
本題陷阱在於把「修繕」偷偷擴充成「修繕、改建、增建」。法律僅允許維持原狀的小修補,若允許改建增建,等於變相鼓勵違規建物擴張,違反都市計畫目的。考生若未細讀,容易誤以為三者都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