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障特考五等考試-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3 年第 44 題單選題
對行政機關所為罰鍰之行政處分,提起訴願遭駁回後,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?
A撤銷訴訟正確答案
B課予義務訴訟
C確認訴訟
D一般給付訴訟
A正確答案
罰鍰是負擔處分,不服且訴願被駁回後,要提『撤銷訴訟』請求法院撤銷該處分。
為什麼答案是 A
罰鍰屬於行政處分(負擔處分),人民不服經訴願駁回後,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,應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,請求撤銷該罰鍰處分。這是最標準的救濟路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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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罰鍰是負擔處分,不服且訴願被駁回後,要提『撤銷訴訟』請求法院撤銷該處分。
口訣:撤銷違法處分找撤銷訴訟;要機關做處分找課予義務;不涉處分的金錢請求找一般給付。
逐選項分析
A✓ 正確
罰鍰屬於行政處分(負擔處分),人民不服經訴願駁回後,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,應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,請求撤銷該罰鍰處分。這是最標準的救濟路徑。
B✕ 陷阱
課予義務訴訟是用在「人民申請作成行政處分遭拒絕或機關怠為處分」時,目的是請求機關「做出」處分。罰鍰案是機關「已經做出」處分,方向相反,故錯誤。
C✕
確認訴訟用於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或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存否,具補充性。既然罰鍰處分有效存在且可以用撤銷訴訟救濟,就不能捨撤銷而就確認。
D✕
一般給付訴訟用於請求金錢給付或非屬行政處分的其他作為(如請求返還已繳之公法上不當得利)。罰鍰處分本身要救濟,必須先撤銷,不能直接提一般給付訴訟。
行政訴訟四大類型對照
| 訴訟類型 | 使用時機 | 典型例子 | 法條 |
|---|
| 撤銷訴訟 | 不服已作成之違法處分 | 不服罰鍰、不服拆除處分 | 行訴法§4 |
| 課予義務訴訟 | 申請遭拒或怠為處分 | 申請建照被拒 | 行訴法§5 |
| 確認訴訟 | 確認處分無效或法律關係 | 確認公務員關係存在 | 行訴法§6 |
| 一般給付訴訟 | 請求金錢或非處分之作為 | 請求返還溢繳稅款 | 行訴法§8 |
考生常把「訴願被駁回」誤會成「申請被拒絕」而選B課予義務訴訟。關鍵在於:原始行政行為是什麼?是機關『主動裁罰』(→撤銷),還是人民『申請被拒』(→課予義務)。罰鍰是前者,必選撤銷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