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某日在乙經營的餐廳外帶餐盒回家,一起與其妻丙享用。未料兩人食用後因為身體不適而緊急送醫治療,經檢查發現餐廳作業現場在食物的管理與保鮮部分有疏失,導致食物滋生病原菌,下列敘述何者有誤?
A丙可依民法第191條之1規定,向乙主張商品製造者的侵權責任
B丙可對乙依民法第354條規定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正確答案
C丙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,向乙主張負起商品製造者責任
D甲可對乙依民法第354條規定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
答案與詳解
民法第354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屬於買賣契約上的權利,僅買賣契約之當事人(即甲)得主張;丙並非本次買賣之買受人,與乙之間無契約關係,故丙不能依此條主張,敘述有誤,為正解。
Examly 收錄 38 萬+ 道歷屆題目,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。免費下載,立即開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