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營聯招 人資企業管理、法學緒論101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:立法目的考點:過渡告知義務
下列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敘述,何者錯誤?
(A)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
(B)該法施行前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,應向當事人完成告知後再利用該資料
(C)個人資料之利用,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,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
(D)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皆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公務機關
A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
B該法施行前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,應向當事人完成告知後再利用該資料
C個人資料之利用,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,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
D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皆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公務機關正確答案
D正確答案
個資法第2條:公務機關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機關,台電等國營事業屬「非公務機關」,故D選項錯誤。
逐選項解析
A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立法目的✕ 錯誤
個資法第1條明定立法目的即在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敘述正確。
B該法施行前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,應向當事人完成告知後再利用該資料過渡告知義務✕ 易錯陷阱
個資法施行前已存在之非當事人提供資料,依過渡條款規定,應於一定期間內完成告知始得繼續利用,敘述正確。此選項容易讓考生懷疑「施行前的資料是否有例外」,但法律確實要求補行告知義務。
C個人資料之利用,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,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✕ 錯誤
D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皆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公務機關✓ 正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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