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營聯招 人資企業管理、法學緒論101 年第 36 題單選題考點:調解程序無強制代理考點:一審任意代理原則
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,當事人在下列哪一審級,原則上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?
A調解程序正確答案
B一審正確答案
C二審正確答案
D三審正確答案
A、B、C、D正確答案
本題官方一律給分。一般民事訴訟的知識重點是:上訴第三審原則上應委任律師,並有法定例外。
本題題庫採認所有選項(A、B、C、D)皆給分(送分);下方逐選項解析保留原解析對各選項的分析。
逐選項解析
A調解程序調解程序無強制代理✓ 給分(原命題預設選項)
調解原則上不以委任律師為必要,當事人可自行進行程序;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。本題官方一律給分,不表示此程序在法律上均須強制委任律師。
B一審一審任意代理原則✓ 給分(原命題預設選項)
通常民事訴訟第一審原則上不以委任律師為必要,當事人可自行進行程序;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。本題官方一律給分,不表示此程序在法律上均須強制委任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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