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-養殖技術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113 年第 2 題單選題
下列何項並非直接民主之行使方式?
A公民投票
B總統選舉投票
C立法委員選舉投票
D應考試服公職正確答案
D正確答案
直接民主包含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四權;應考試服公職雖為參政權,但屬於個人擔任公職的權利,並非直接民主的行使方式。
為什麼答案是 D
應考試服公職雖為憲法保障的參政權,但其性質為個人擔任國家公務員的權利,並非人民直接參與國家意志形成的直接民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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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直接民主包含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四權;應考試服公職雖為參政權,但屬於個人擔任公職的權利,並非直接民主的行使方式。
記住口訣「直接民主=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」,應考試服公職是個人權利,不屬於直接參與國家決策的直接民主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公民投票是創制、複決權的具體行使,讓人民直接決定國家政策或法律,屬於典型的直接民主方式。
B✕
總統選舉投票是選舉權的行使,由人民直接選出國家元首,屬於直接民主的表現。
C✕
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是選舉權的行使,由人民直接選出民意代表,同樣屬於直接民主的表現。
D✓ 正確
應考試服公職雖為憲法保障的參政權,但其性質為個人擔任國家公務員的權利,並非人民直接參與國家意志形成的直接民主方式。
參政權與直接民主之區分
| 概念分類 | 包含項目 | 核心意義 |
|---|
| 直接民主 (政權) | 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 | 人民直接參與國家意志的形成與人事決定 |
| 服公職權 | 應考試、服公職 | 人民經由考試或任命擔任國家公務員的權利 |
考生容易將「參政權」與「直接民主」畫上等號。雖然應考試服公職屬於憲法第18條保障的參政權,但直接民主專指人民直接行使政權(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)來決定國家事務,兩者概念層次不同,切勿混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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