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第 222 條規定,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,不得預先免除。依此規定,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。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?
A反面推論
B類推適用正確答案
C目的性限縮
D歷史解釋
答案與詳解
官方公告正解。類推適用一般指法律對某事項無明文規定時,比照性質相似的規定加以適用。本題官方採此見解,可能認為民法第222條僅明文規範故意及重大過失,對於輕過失之免除並無明文,實務上承認得預先免除是「比照」契約自由原則處理,屬於類推適用範疇。此一認定在學理上有爭議,惟應試時以官方答案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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