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-公平交易管理民法(包括民法總則、債編與物權編)106 年第 19 題單選題考點:意思表示效力考點:繼承承認誤解
甲想購買乙所有之A屋,遂寫一封要約信給乙,表示願以新臺幣1千萬元購買A屋。詎料,甲至郵局寄出該信後返家途中,發生車禍身亡。該信於2天後到達乙處。下列敘述,何者正確?
A甲之要約無效
B甲之要約經繼承人承認後,始生效力
C甲之要約有效正確答案
D甲已死亡,縱乙欲承諾亦無從通知甲,故乙未取得承諾適格
C正確答案
意思表示發出後表意人死亡,不影響其效力(民法第95條第2項)。
逐選項解析
A甲之要約無效意思表示效力✕ 易錯陷阱
要約已於甲生前發出,依民法第95條第2項,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,其意思表示不因之失效力。故要約並非無效。
B甲之要約經繼承人承認後,始生效力繼承承認誤解✕ 錯誤
要約本身已有效成立並到達相對人,不需繼承人再行承認。繼承人僅是概括承受甲之權利義務,非使要約生效之要件。
D甲已死亡,縱乙欲承諾亦無從通知甲,故乙未取得承諾適格✕ 易錯陷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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