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民事訴訟程序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A對於通常訴訟程序第二審法院所為裁定,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時,抗告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
B對於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,而向最高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時,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
C第三審上訴事件行言詞辯論程序時,兩造均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正確答案
D對於最高法院之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時,均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
答案與詳解
依民訴第 466-1 條及第 474 條,第三審為法律審採律師強制代理;行言詞辯論時,兩造當事人均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,否則程序無法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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