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
共 2 類科共用卷
司法五等考試-錄事類科司法五等考試-庭務員類科
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1 年第 42 題單選題考點:被害人≠告訴人考點:告訴人救濟

下列何人得聲請交付審判?

A被害人
B告訴人正確答案
C告發人
D自訴人
答案與詳解
B
正確答案
交付審判是『告訴人』對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聲請再議被駁回後的救濟手段,限告訴人才能聲請。

逐選項解析

A被害人被害人≠告訴人✕ 易錯陷阱
被害人雖是實體上受害者,但若未提出告訴,並無告訴人地位,不能聲請再議,也就不能聲請交付審判。要小心被害人≠告訴人。
B告訴人告訴人救濟✓ 正確
依刑訴法第258條之1,告訴人對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聲請再議被駁回後,得於10日內委任律師向管轄法院聲請交付審判(現已修法為『准許提起自訴』)。
C告發人✕ 錯誤
D自訴人✕ 易錯陷阱

立即註冊,看完整詳解

這題的完整詳解,註冊就能看 · 每天 2 題免費

精選詳解
  • 完整逐選項解析
  •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
  • 關鍵知識表整理
  • 陷阱與易錯提醒
  •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

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相關題目

想練更多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考古題?

Examly 收錄 50 萬+ 道歷屆題目,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。免費下載,立即開練。

Exam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