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-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05 年第 10 題單選題
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在無遺囑執行人時,為法定繼承人,當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,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遺產。關於稅捐機關送達遺產稅繳款書之敘述,下列何者正確?
A僅對全體繼承人一人為送達,無須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繼承人
B對全體繼承人之一人為送達,另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繼承人正確答案
C對男性繼承人分別為送達即可
D對與被繼承人生前共同居住之繼承人為送達即可
B正確答案
遺產稅繳款書對繼承人之一送達即生效,但須另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繼承人以保障權益。
為什麼答案是 B
正解。依遺贈稅法及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,遺產稅繳款書對全體繼承人之一送達即生效力,但另須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繼承人,兼顧行政效率與程序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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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遺產稅繳款書對繼承人之一送達即生效,但須另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繼承人以保障權益。
公同共有債務→對一人送達即可;但通知書須全體都收到(程序保障)。
逐選項分析
A✕ 陷阱
只送達一人雖可生效,但仍須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全體繼承人,讓每位繼承人知悉稅額內容以保障其救濟權。漏掉通知書這一步是常見陷阱。
B✓ 正確
正解。依遺贈稅法及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,遺產稅繳款書對全體繼承人之一送達即生效力,但另須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全體繼承人,兼顧行政效率與程序保障。
C✕
繼承權不分性別,民法保障男女繼承權平等,稅捐送達亦無性別區分之理,此選項明顯違反平等原則。
D✕
繼承人地位不因是否與被繼承人同住而有別,稅法送達亦無此區分。同住與否非送達對象之判斷標準。
遺產稅繳款書送達規則
| 文件類型 | 送達對象 | 效力 | 目的 |
|---|
| 繳款書 | 全體繼承人之一 | 對全體生效 | 行政效率 |
| 核定稅額通知書 | 全體繼承人 | 個別通知 | 保障救濟權 |
A 選項只講對了一半——繳款書確實可對一人送達,但漏掉「另須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全體」這個程序保障。考選部最愛用「半對半錯」來騙粗心考生,看到送達題務必檢查是否兼顧兩份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