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-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05 年第 13 題單選題
營業人購進下列何種貨物時,其所繳納之營業稅得用以扣抵銷項稅額?
A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
B交際應酬用之貨物
C自用乘人小客車
D慰勞軍隊之貨物正確答案
D正確答案
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列舉不得扣抵進項稅額之項目,慰勞軍隊屬例外,仍可扣抵。
為什麼答案是 D
慰勞軍隊(勞軍)之貨物或勞務屬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但書之例外,縱為交際應酬性質仍得扣抵進項稅額。
載入中…
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列舉不得扣抵進項稅額之項目,慰勞軍隊屬例外,仍可扣抵。
記口訣「交際應酬、酬勞員工、自用小客車」三不扣;慰勞軍隊、勞軍則例外可扣抵。
逐選項分析
A✕ 陷阱
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明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項目,因非供本業使用。
B✕ 陷阱
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屬營業稅法第19條不得扣抵進項稅額之典型項目,考選部最愛考這個。
C✕ 陷阱
自用乘人小客車(9人座以下)依營業稅法第19條明定不得扣抵,但載貨用小貨車或營業用大客車則可扣抵。
D✓ 正確
慰勞軍隊(勞軍)之貨物或勞務屬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但書之例外,縱為交際應酬性質仍得扣抵進項稅額。
營業稅進項稅額可否扣抵一覽
| 項目 | 原則 | 例外 | 法源 |
|---|
| 交際應酬用 | 不得扣抵 | 慰勞軍隊可扣抵 | 營業稅法§19 |
| 酬勞員工個人 | 不得扣抵 | 無 | 營業稅法§19 |
| 自用乘人小客車 | 不得扣抵 | 營業用車輛可扣抵 | 營業稅法§19 |
| 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 | 得扣抵 | — | 營業稅法§19反面 |
本題四個選項看起來都是「非直接生產用途」,很容易被誤以為全部不得扣抵。關鍵在於「慰勞軍隊」是營業稅法第19條的明文例外,屬於政策性鼓勵勞軍之規定,考生若未熟讀條文但書,極易誤選A、B、C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