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宸公司為境內營利事業,其於105年度購入一筆房地產,取得成本5,000萬元。106年度將該筆房地產出售,出售價格5,500萬元,出售時之土地漲價總額為400萬元。其他相關費用包括土地增值稅100萬元,房屋仲介費200萬元。請問依稅法規定,該公司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之金額為多少?
A零元正確答案
B負一百萬元
C負兩百萬元
D兩百萬元
答案與詳解
正確。房地交易所得為300萬(5500-5000-200),減去土地漲價總額400萬後餘額為-100萬。依所得稅法規定,減除土地漲價總額後餘額為負數者,以零計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