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考-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9 年第 50 題單選題
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
A全國財政收支系統劃分為中央、直轄市、縣(市)及鄉(鎮、市)四類
B稅課劃分為國稅、直轄市及縣(市)稅二類
C稅課統籌分配部分,受分配地方政府就分得部分,應列為當年度稅課收入
D直轄市及縣(市)可開徵特別稅課,但不得以已徵營業稅之貨物為課徵對象正確答案
D正確答案
地方政府開徵特別稅課時,依法不得以已徵「貨物稅」或「菸酒稅」之貨物為課徵對象,選項誤植為「營業稅」。
為什麼答案是 D
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規定,地方開徵特別稅課時,不得以已徵「貨物稅」或「菸酒稅」之貨物為課徵對象。選項刻意將其偷換為「營業稅」,為本題的錯誤敘述(即應選的正解)。
載入中…
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地方政府開徵特別稅課時,依法不得以已徵「貨物稅」或「菸酒稅」之貨物為課徵對象,選項誤植為「營業稅」。
看到「特別稅課」的限制,秒記口訣「不碰菸酒貨物」,選項寫「營業稅」即為錯誤,直接選 D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條規定,全國財政收支系統確實劃分為中央、直轄市、縣(市)及鄉(鎮、市)四個層級,選項敘述完全符合法規,為正確敘述。
B✕
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6條規定,我國稅課在法制上僅劃分為「國稅」與「直轄市及縣(市)稅」兩大類(鄉鎮市無獨立稅課),選項敘述正確。
C✕
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-1條規定,為落實財政透明化,受分配地方政府就分得的統籌分配稅款部分,依法應列為當年度的「稅課收入」,選項敘述正確。
D✓ 正確
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規定,地方開徵特別稅課時,不得以已徵「貨物稅」或「菸酒稅」之貨物為課徵對象。選項刻意將其偷換為「營業稅」,為本題的錯誤敘述(即應選的正解)。
財政收支劃分法核心概念
| 項目 | 法律規定 | 說明 |
|---|
| 系統劃分 | 中央、直轄市、縣市、鄉鎮市 | 共分為四個層級 |
| 稅課劃分 | 國稅、直轄市及縣(市)稅 | 僅分為兩大類,無鄉鎮市稅 |
| 統籌分配款 | 列為當年度「稅課收入」 | 提升地方財政自主與透明度 |
| 特別稅課限制 | 不得對已徵「貨物稅/菸酒稅」貨物課徵 | 避免對特定貨物重複課重稅 |
特別稅課是地方政府因應特殊財政需求而開徵的稅,但法律明文規定不得重複對「已徵貨物稅或菸酒稅的貨物」再課一次。這三種稅雖然都是國稅,但貨物稅與菸酒稅針對特定物品課徵,營業稅則是對銷售行為普遍課徵,性質完全不同。判斷關鍵在於:特別稅課的限制是為了避免「對同一貨物重複課稅」,所以只限制已被特定物品稅(貨物稅、菸酒稅)課過的標的,營業稅因為是銷售稅而非物品稅,不在限制範圍內。考生最容易看到「國稅」就誤以為都受限制,務必區分是針對貨物本身課稅,還是針對交易行為課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