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三50歲,單身無扶養親屬,108年度僅有薪資收入新臺幣200萬元,且無其他列舉扣除額之項目。假設張三不符合基本生活費差額之減除條件,則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,張三應申報之10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及綜合所得淨額各為多少元?
A綜合所得總額200萬元,綜合所得淨額159.2萬元
B綜合所得總額180萬元,綜合所得淨額159.2萬元正確答案
C綜合所得總額200萬元,綜合所得淨額139.2萬元
D綜合所得總額180萬元,綜合所得淨額139.2萬元
答案與詳解
正解。總額=200萬-薪資特扣20萬=180萬;淨額=180萬-免稅額8.8萬-標準扣除額12萬=159.2萬。單身無扶養,未列舉故採標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