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
初考-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948單選題

居住者之下列何項所得,依法須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申報納稅?

A出售102年取得之土地所產生之交易所得新臺幣100萬元
B取得某公司贈與之財產新臺幣100萬元正確答案
C該年度取得出版社之稿費收入新臺幣10萬元
D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新臺幣200萬元
答案與詳解
B
正確答案
營利事業(公司)贈與個人財產,屬「其他所得」須併入綜所稅;個人間贈與才課贈與稅。

為什麼答案是 B

營利事業(公司)贈與個人財產,受贈人應列為「其他所得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。因公司對個人之贈與不適用遺贈稅法之贈與稅規定。

考點:舊制土地免稅考點:其他所得考點:稿費免稅額考點:分離課稅
載入中…

稅務法規大意 相關題目

想練更多稅務法規大意考古題?

Examly 收錄 38 萬+ 道歷屆題目,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。免費下載,立即開練。

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
黑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