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考-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9 年第 21 題單選題
某甲108年度出資為未成年子女購買房地,該土地之市價1,000萬元(公告現值600萬元),房屋之市價500萬元(評定現值100萬元),辦理過戶時並無償承擔代繳房屋契稅6萬元和登記規費3萬元、代書費1萬元。假設某甲當年度無其他贈與事實,試問某甲108年度課稅贈與總額及贈與淨額各為多少元?
A贈與總額1,510萬元,贈與淨額1,280萬元
B贈與總額1,506萬元,贈與淨額1,280萬元
C贈與總額710萬元,贈與淨額484萬元正確答案
D贈與總額706萬元,贈與淨額480萬元
C正確答案
贈與不動產以公告現值及評定現值計價,代繳之契稅、規費及代書費應計入贈與總額,且代繳之契稅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。
為什麼答案是 C
贈與總額包含不動產法定現值及代繳之各項費用共710萬;贈與淨額扣除免稅額220萬及依法可扣除之契稅6萬,得484萬。
載入中…
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贈與不動產以公告現值及評定現值計價,代繳之契稅、規費及代書費應計入贈與總額,且代繳之契稅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。
贈與總額 = 600萬(土地公告現值) + 100萬(房屋評定現值) + 6萬(契稅) + 3萬(規費) + 1萬(代書費) = 710萬元。贈與淨額 = 710萬 - 220萬(108年度免稅額) - 6萬(契稅扣除額) = 484萬元。
逐選項分析
A✕ 陷阱
誤以市價(1,000萬+500萬)計算不動產贈與價值。
B✕
誤以市價計算,且未正確計入代繳之規費與代書費。
C✓ 正確
贈與總額包含不動產法定現值及代繳之各項費用共710萬;贈與淨額扣除免稅額220萬及依法可扣除之契稅6萬,得484萬。
D✕ 陷阱
贈與總額漏計代繳之規費3萬與代書費1萬,導致總額與淨額皆計算錯誤。
關鍵知識表
| concept | description |
|---|
| 不動產贈與估價 | 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為準,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,而非市價。 |
| 無償承擔債務 | 贈與人代受贈人繳納之契稅、規費及代書費,屬無償承擔債務,應以贈與論,計入贈與總額。 |
| 贈與稅扣除額 | 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,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;但規費與代書費不可扣除。 |
容易誤用市價計算不動產價值,或忘記代繳的契稅雖然要計入贈與總額,但同時也可以作為扣除額減除,而規費與代書費則只能計入總額不可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