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考-交通行政運輸學大意113 年第 13 題單選題
下列何者為共享汽車對城市最主要之正面效益?
A車輛持有減少正確答案
B車公里數減少
C交通事故減少
D弱勢族群搭乘公車人數增加
A正確答案
共享汽車最核心效益:降低民眾購車需求,一輛共享車可取代多輛私人車,減少城市車輛總持有量。
為什麼答案是 A
共享汽車的核心概念就是「以使用代替擁有」,一輛共享車平均可取代 5-15 輛私家車,直接減少城市車輛持有總數,紓解停車空間與道路資源壓力,這是最主要的正面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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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共享汽車最核心效益:降低民眾購車需求,一輛共享車可取代多輛私人車,減少城市車輛總持有量。
關鍵字「最主要」→ 共享汽車核心價值=減少車輛擁有,其他效益(少開車、少事故)是衍生結果。
逐選項分析
A✓ 正確
共享汽車的核心概念就是「以使用代替擁有」,一輛共享車平均可取代 5-15 輛私家車,直接減少城市車輛持有總數,紓解停車空間與道路資源壓力,這是最主要的正面效益。
B✕ 陷阱
車公里數(VKT)不一定減少。研究顯示共享汽車可能讓原本搭大眾運輸的人改開車,反而增加行駛里程,效果不穩定,非最主要效益。
C✕
交通事故減少是「間接」效益,需透過車輛總量與行駛里程下降才能達成,並非共享汽車最直接、最主要的城市效益。
D✕ 陷阱
弱勢族群通常負擔不起共享汽車費用與駕照門檻,共享汽車服務對象多為都會中產階級,與「弱勢搭公車」無直接因果關係。
共享汽車 (Car Sharing) 四大效益
| 效益層級 | 具體表現 | 影響程度 | 備註 |
|---|
| 最主要 | 減少私人車輛持有 | ★★★★★ | 核心價值 |
| 次要 | 減少停車需求 | ★★★★ | 釋放都市空間 |
| 衍生 | 降低車公里數 (VKT) | ★★★ | 視使用情境 |
| 間接 | 減少事故、排放 | ★★ | 需量體足夠 |
共享汽車的核心價值在「減少持有」而非「減少使用」。一輛共享車可服務多戶家庭,直接降低民眾購車意願,進而減少城市車輛總數,這是制度設計的根本目標。至於行駛里程、事故率、停車位需求,都是持有量下降後的連鎖效應,屬於間接效益。判斷準則:共享汽車改變的是「所有權模式」(ownership)而非「移動行為」(mobility),前者才是政策主要著力點。考生容易被「少開車就少出事」的直覺邏輯吸引,忽略題目問的是制度本身最直接產生的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