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-一般民政類科行政學概要113 年第 46 題單選題
根據我國憲法之規定,中央與地方政府權力劃分的主要原則為何?
A依位階之高低
B依事務之性質正確答案
C依協商之程序
D依預算之規模
B正確答案
中央與地方權限不是看誰大、錢多或協商,而是看事務性質屬全國性或地方性。
為什麼答案是 B
正解。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的核心,是看事務是否具有全國一致性或地方性。全國一致性偏中央,地方性偏地方,這就是考選部最愛考的「依事務性質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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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中央與地方權限不是看誰大、錢多或協商,而是看事務性質屬全國性或地方性。
看到「中央與地方權力劃分」先想到憲法均權精神:按事務性質分工,答案選 B。
逐選項分析
A✕ 陷阱
中央位階雖然高於地方,但權限劃分不是單純用「上級命令下級」思考。地方自治事項仍有憲法與法律保障,不能因中央位階較高就全部歸中央處理。
B✓ 正確
正解。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的核心,是看事務是否具有全國一致性或地方性。全國一致性偏中央,地方性偏地方,這就是考選部最愛考的「依事務性質」。
C✕ 陷阱
協商可能出現在府際合作或政策執行過程,但不是憲法上劃分中央與地方權限的主要原則。考題問「根據憲法」,不能被行政協調語氣帶走。
D✕ 陷阱
預算規模只影響執行能力與財政負擔,不能決定權限歸屬。不能說錢多就是中央、錢少就是地方;權限歸屬仍要回到事務本身的性質判斷。
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核心
| 判斷標準 | 重點 | 典型方向 | 本題效果 |
|---|
| 事務性質 | 看事務是否具全國一致性或地方性 | 全國性偏中央,地方性偏地方 | 選 B |
| 位階高低 | 中央不是因位階高就包辦全部事項 | 易誤以為中央集權 | 不選 A |
| 協商程序 | 屬行政合作或溝通方式 | 不是憲法主要分權基準 | 不選 C |
| 預算規模 | 財政能力不等於法律權限 | 錢多錢少不是分權標準 | 不選 D |
本題最常見陷阱是把中央與地方想成單純上對下的層級關係。憲法上的權限劃分重點不是誰位階高,而是該事務本質上適合由全國一致處理,或由地方自治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