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司法院釋字第 732 號解釋,捷運設施毗鄰地區土地徵收案,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所依據之法律,違反下列何種原則,而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?
A信賴保護原則
B平等原則正確答案
C比例原則
D法律明確性原則
答案與詳解
徵收交通事業「所必須者以外」之毗鄰地區土地,其徵收範圍已逾越達成交通建設目的所必要之程度(違反必要性/最小侵害性),對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之侵害過當,違反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,此為釋字第732號解釋之核心結論,故為正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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