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促進性別平等之規範,下列何者不是我國憲法明文規定?
A各種選舉,應以法律規定婦女當選名額正確答案
B女性勞動者應予以特別之保護
C國家應保護母性,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
D國家應保障女性在教育上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權利
答案與詳解
正解。憲法第134條原文為「各種選舉,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,其辦法以法律定之」,即憲法本身直接規定「應有婦女當選名額」(屬憲法保留事項),僅將「實施辦法」授權法律訂定。選項 A 寫成「應以法律規定婦女當選名額」,等於把婦女名額本身的存否交給法律決定,與憲法原文「憲法直接保障名額」的規範結構不同,故並非憲法明文規定的內容。此為精細文字陷阱,極易誤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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