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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務身障土地法大意10831單選題

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,應舉行公聽會,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。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,應至少舉行幾場?

A一場
B二場正確答案
C三場
D無限制
答案與詳解
B
正確答案
土地徵收條例規定,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許可前,應舉行至少『兩場』公聽會。

為什麼答案是 B

正解。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,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,應舉行公聽會至少兩場,以踐行正當行政程序。

考點:場次不足考點:至少兩場考點:場次過多考點:範圍錯誤
載入中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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