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技普考-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04 年第 13 題單選題
國強公司104年度銷貨收入淨額5百萬元;備抵呆帳期初餘額2萬元,該帳戶於該年度中間並無其他會計事項發生;應收帳款期末餘額1百萬元;應收票據期末餘額3百萬元。依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,該公司104年度可提列備抵呆帳之金額為多少?
B正確答案
備抵呆帳限額=(應收帳款+應收票據)×1%,再減期初餘額後即為當年可提列數。
為什麼答案是 B
應收帳款100萬+應收票據300萬=400萬,×1%限額為4萬;扣除期初備抵呆帳2萬,本年度可再提列2萬,正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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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備抵呆帳限額=(應收帳款+應收票據)×1%,再減期初餘額後即為當年可提列數。
限額 =(100萬+300萬)×1% = 4萬;已有2萬,今年再提 4萬-2萬 = 2萬。
逐選項分析
A✕
1萬元無法由公式導出,可能誤將基數只算應收帳款100萬×1%=1萬,忽略應收票據也應納入。
B✓ 正確
應收帳款100萬+應收票據300萬=400萬,×1%限額為4萬;扣除期初備抵呆帳2萬,本年度可再提列2萬,正確。
D✕ 陷阱
誤把限額4萬或銷貨收入500萬×1%=5萬直接當可提列數,忽略需扣除期初已提列餘額2萬,屬典型陷阱。
備抵呆帳提列公式(查核準則§94)
| 項目 | 金額 | 計算 | 結果 |
|---|
| 提列基數 | 應收帳款+應收票據 | 100萬+300萬 | 400萬 |
| 限額 | 基數×1% | 400萬×1% | 4萬 |
| 期初餘額 | 帳上已有 | - | 2萬 |
| 本年可提列 | 限額-期初 | 4萬-2萬 | 2萬 |
最常見錯誤是忘記「可提列數 = 限額 - 期初備抵呆帳餘額」,直接把限額4萬或銷貨×1%當答案。備抵呆帳是累積科目,期初已有金額就不用再重複提列整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