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技普考-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04 年第 48 題單選題
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,下列何者為遺產稅之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?
A繼承人
B遺產管理人
C受遺贈人
D遺囑執行人正確答案
D正確答案
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明定遺產稅納稅義務人順位:遺囑執行人 > 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> 遺產管理人。
為什麼答案是 D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第1項第1款,有遺囑執行人者,以遺囑執行人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。立法理由:遺囑執行人掌握遺產處理權,由其繳稅最能確保稅捐徵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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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明定遺產稅納稅義務人順位:遺囑執行人 > 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> 遺產管理人。
口訣:『遺囑執行人第一,繼承受遺贈第二,管理人第三』。有遺囑優先,沒遺囑才輪到繼承人。
逐選項分析
A✕ 陷阱
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第二順位納稅義務人。直覺會想「繼承遺產的人當然要繳稅」,但法條特別把遺囑執行人拉到第一位,以確保遺囑所定分配能順利執行。
B✕
遺產管理人為第三順位,僅在無遺囑執行人、也無繼承人時(如無人承認繼承),才由遺產管理人負責申報繳納遺產稅。
C✕ 陷阱
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同列第二順位,不是第一。易與遺囑執行人混淆,但受遺贈人是「拿遺產的人」,遺囑執行人是「執行遺囑的人」,兩者身分不同。
D✓ 正確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第1項第1款,有遺囑執行人者,以遺囑執行人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。立法理由:遺囑執行人掌握遺產處理權,由其繳稅最能確保稅捐徵起。
遺產稅納稅義務人順位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)
| 順位 | 納稅義務人 | 適用情形 | 記憶點 |
|---|
| 第一 | 遺囑執行人 | 有遺囑且指定執行人 | 遺囑優先 |
| 第二 | 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| 無遺囑執行人時 | 有人繼承 |
| 第三 | 遺產管理人 | 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 | 無人承認繼承 |
最常見陷阱是誤選「繼承人」,因為直覺認為繼承遺產的人就該繳稅。但遺贈稅法特別把「遺囑執行人」列為第一順位,確保稅捐優先從遺產執行過程中扣取。考生要記住「有遺囑執行人,就由他負責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