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無忌104年度之房屋稅繳款書,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中正分處於104年4月20日送達。該房屋稅核定應納稅額為10萬元,繳納期間為104年5月1日至5月31日(星期日),若張無忌於104年6月3日繳納該稅款,依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,應加徵滯納金若干?
A0元正確答案
B1千元
C2千元
D1萬5千元
答案與詳解
繳納期限因末日為假日順延至6/1,6/3繳納僅逾期2日,尚未逾3日,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不加徵滯納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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