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無忌104年度之房屋稅繳款書,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中正分處於104年4月20日送達。該房屋稅核定應納稅額為10萬元,繳納期間為104年5月1日至5月31日(星期日),若張無忌於104年6月3日繳納該稅款,依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,應加徵滯納金若干?
A0元正確答案
B1千元
C2千元
D1萬5千元
答案與詳解
繳納期限5/31為星期日,依法順延至6/1(一)。6/3繳納僅逾期2日(6/2、6/3)。依稅捐稽徵法規定,未達「每逾2日(舊法)或3日(新法)」之加徵門檻,故滯納金為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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