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技普考-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04 年第 33 題單選題
少林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,該公司於104年10月1日出售一筆土地,售價1百萬元,請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,計算其應納之銷項稅額?
A正確答案
土地銷售依營業稅法第8條為免稅項目,無銷項稅額,故答案為0元。
為什麼答案是 A
正確。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款,銷售土地為免徵營業稅項目,故銷項稅額為0元,與售價多少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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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土地銷售依營業稅法第8條為免稅項目,無銷項稅額,故答案為0元。
看到「土地」二字直接選0元,營業稅法明定土地免稅。
逐選項分析
A✓ 正確
正確。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款,銷售土地為免徵營業稅項目,故銷項稅額為0元,與售價多少無關。
B✕ 陷阱
陷阱!用100萬×5%=5萬,誤把土地當一般貨物課稅。土地買賣是免稅,不是用5%稅率計算。
C✕
15%非營業稅率,營業稅一般稅率為5%,此選項數字無依據。
D✕
25萬為誤用25%稅率,營業稅無此稅率。特種飲食業最高才25%,與土地銷售無關。
營業稅免稅重要項目(營業稅法第8條)
| 項目 | 是否課稅 | 理由 | 考點 |
|---|
| 銷售土地 | 免稅 | 已課土增稅避免重複 | ★最常考 |
| 出版品、教科書 | 免稅 | 文化政策 | 常考 |
| 醫療勞務 | 免稅 | 社福政策 | 次常考 |
| 銷售房屋(建物) | 課稅5% | 非土地 | 易混淆 |
題目故意強調「加值型營業人」與具體日期、金額,引導考生機械地套用5%稅率計算(100萬×5%=5萬)。實際上土地銷售為法定免稅項目,根本不進入稅額計算,售價再高都是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