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
普考-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0823單選題

甲男與乙女結婚,生有一子丙。兩人離婚後,乙女取得對丙子單獨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資格,並與丁男再婚。丁男欲收養丙男,下列敘述,何者正確?

A乙女已與丁男再婚,故收養丙男時,乙女與丁男應共同為之
B丙男出養給丁男時,原則上應得甲男之同意,否則收養無效正確答案
C乙女為丙男之生母,其對丙男之權利義務於將丙男出養給丁男時停止
D丁男合法收養丙男後,若乙女再與丁男離婚,則丙男自動回復與甲男之親子關係
答案與詳解
B
正確答案
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(繼親收養)為單獨收養,但出養仍須得未任親權之他方父母同意。

為什麼答案是 B

民法第1076條之1規定,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。甲男雖離婚後未任親權,仍為丙之生父,其同意權不因親權歸屬而消滅。未得同意之收養,依民法第1079條之4為無效。

考點:繼親收養例外考點:生父母同意權考點:繼親收養效力考點:收養關係獨立性
載入中…

民法概要 相關題目

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?

Examly 收錄 38 萬+ 道歷屆題目,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。免費下載,立即開練。

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
黑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