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等-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4 年第 37 題單選題
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處分?
A地政機關所為之土地鑑界行為正確答案
B地政機關所為土地徵收之行為
C登記機關所為之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
D建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
A正確答案
土地鑑界屬事實行為,不生法律效果,非行政處分;徵收、登記、核發執照皆直接發生法律效果,屬行政處分。
為什麼答案是 A
土地鑑界僅為地政機關之測量事實行為(或觀念通知),並未對外直接發生創設、變更或消滅法律關係之效果,故非行政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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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詳解
Pro · 無限重點 土地鑑界屬事實行為,不生法律效果,非行政處分;徵收、登記、核發執照皆直接發生法律效果,屬行政處分。
秒解技巧:鑑界只是「量一量」的測量事實行為;徵收、登記、發執照都會直接改變或確認法律關係,屬於行政處分!
逐選項分析
A✓ 正確
土地鑑界僅為地政機關之測量事實行為(或觀念通知),並未對外直接發生創設、變更或消滅法律關係之效果,故非行政處分。
B✕
土地徵收係行政機關剝奪人民財產權之單方公權力行為,直接發生法律效果,屬於典型之行政處分。
C✕
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係登記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,直接發生登記之法律效果,實務認定為行政處分。
D✕
核發建造執照係建管機關准許人民建築之許可行為,直接發生公法上法律效果,屬於行政處分。
行政處分 vs 事實行為 快速對照
| 行為類型 | 定義與特徵 | 本題例子 |
|---|
| 行政處分 | 就公法具體事件所為決定,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 | 土地徵收、移轉登記、核發建照 |
| 事實行為 | 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之行政行為(如測量、指導) | 土地鑑界、交通指揮、氣象預報 |
考生易將「土地鑑界」誤認為行政處分,因其由地政機關作出且影響後續權利。但鑑界本質上僅為測量之事實行為,若對鑑界結果有爭議,應循民事訴訟確認經界,而非提起行政爭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