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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等-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4 年第 32 題單選題

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訂立之租約,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,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終止租約?

A承租人死亡而有繼承人時正確答案
B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
C積欠地租達兩年之總額時
D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
答案與詳解
A
正確答案
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列舉租約期限未屆滿前得終止的法定事由,承租人死亡有繼承人繼續耕作者不終止。

逐選項解析

A承租人死亡而有繼承人時✓ 正確
B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✕ 錯誤
承租人放棄耕作權,表明不再耕作,出租人自得終止租約,為減租條例第17條明定事由。
C積欠地租達兩年之總額時✕ 錯誤
積欠地租達兩年總額,屬重大違約,出租人得依減租條例第17條終止租約,是常見終止事由。
D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✕ 錯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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