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等-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4 年第 32 題單選題
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訂立之租約,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,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終止租約?
A承租人死亡而有繼承人時正確答案
B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
C積欠地租達兩年之總額時
D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
A正確答案
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列舉租約期限未屆滿前得終止的法定事由,承租人死亡有繼承人繼續耕作者不終止。
逐選項解析
B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✕ 錯誤
承租人放棄耕作權,表明不再耕作,出租人自得終止租約,為減租條例第17條明定事由。
C積欠地租達兩年之總額時✕ 錯誤
積欠地租達兩年總額,屬重大違約,出租人得依減租條例第17條終止租約,是常見終止事由。
立即註冊,看完整詳解
這題的完整詳解,註冊就能看 · 每天 2 題免費
精選詳解- 完整逐選項解析
-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
- 關鍵知識表整理
- 陷阱與易錯提醒
-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