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,出租人與承租人因發生耕地租佃爭議,經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作成調處結果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A不服調處者得提起訴願
B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之調處為訴訟之先行程序正確答案
C出租人不服調處後之訴訟者,應對其收取裁判費用
D承租人不服調處後之訴訟者,應對其收取裁判費用
答案與詳解
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,耕地租佃爭議須先經鄉鎮調解、縣市調處不成立,才能起訴,調處為訴訟先行程序(強制調處主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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