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26 條規定,有關出租人與承租人間之耕地租佃爭議處理程序,下列何者優先?
A向法院提起訴訟
B向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
C向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調處
D向當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調解正確答案
答案與詳解
正解。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,耕地租佃爭議應先向當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「調解」,此為最優先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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