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
關務身障土地行政大意10831單選題

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26 條規定,有關出租人與承租人間之耕地租佃爭議處理程序,下列何者優先?

A向法院提起訴訟
B向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
C向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調處
D向當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調解正確答案
答案與詳解
D
正確答案
耕地租佃爭議處理採三階段:鄉鎮調解→縣市調處→司法訴訟,調解優先。

為什麼答案是 D

正解。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,耕地租佃爭議應先向當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「調解」,此為最優先程序。

考點:訴訟最後性考點:機關混淆考點:層級錯置考點:調解優先原則
載入中…

土地行政大意 相關題目

想練更多土地行政大意考古題?

Examly 收錄 38 萬+ 道歷屆題目,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。免費下載,立即開練。

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
黑皮